發表日期:2023/5/26 11:09:42來源: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瀏覽次數:255 標簽: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調整青海省建設工程現行定額人工費單價的通知
青建工〔2023〕133號
西寧市城鄉建設局,海東市、各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為適應工程造價改革需要,提升工程造價管理和服務水平,客觀反映我省建設工程現行定額人工費單價的水平,經測算,現對我省建設工程現行定額人工費單價進行調整,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使用范圍
調整后的青海省建設工程現行定額人工費單價適用于我省房屋建筑與裝飾、通用安裝、市政、園林綠化、房屋修繕、仿古建筑、城市地下綜合管廊、海綿城市等工程。
二、調整標準
(一)2020版《青海省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計價定額》《青海省通用安裝工程計價定額》《青海省市政工程計價定額》《青海省園林綠化工程計價定額》《青海省市政工程概算定額》中定額人工單價均按107.86元/工日為計取基數編制,調整后的青海省建設工程現行定額人工費單價表見附件。調整后定額人工費單價的差額計稅后列入工程總造價,不計取其他費用。
(二)現行《青海省房屋修繕工程消耗量定額與基價》《青海省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額與基價》《青海省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工程消耗量定額與基價》《青海省海綿城市建設工程消耗量定額與基價》《青海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額》《青海省通用安裝工程概算定額》中定額人工單價均按76.20元/工日為計取基數編制,調整文件繼續執行《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調整青海省建設工程現行定額人工費單價的通知》(青建工〔2022〕251號)。
三、執行時間
調整后的青海省建設工程現行定額人工費單價自2023年7月1日起執行,已完成的工程量或已竣工結算的工程不再調整。
本通知由青海省建設工程造價站負責解釋。
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3年5月24日